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塑料盆桶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已获批准,建设资金为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塑料盆桶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
2.3项目需求:塑料盆桶供应商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最高投标费率:100%
2.6包别划分:1个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3.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6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4.2 报名方式:邮箱报名。(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2473254725@qq.com)
4.3 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在报名时间内参加报名,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工本费发票的投标人,从投标单位对公银行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请在开标后七日内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领取工本费发票,逾期将不予开取发票。)
4.5 报名费缴纳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安徽大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5211 9925 4291 0000 04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安庆光彩支行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通过快递邮寄方式寄送至安徽大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邮寄地址:安庆市宜秀区置地栢悦中心1708室,联系电话:0556-5861283),投标文件以快递接收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6.1 开标时间:2022年6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安徽大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一(安庆市宜秀区置地栢悦中心1715室)
6.3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6.3.1请各位投标人在开标之前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下载链接https://meeting.tencent.com/)。
6.3.2在开标前半小时各投标人(每家只允许授权人一人)进入腾讯会议“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塑料盆桶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腾讯会议号:604-859-921,会议密码:1234。
6.3.3各位投标人进入会议室后按以下方式修改备注名:单位名称简写+授权人姓名。(如:大为+张三)
6.3.4在开标截止时间后,若投标人未进入该会议室,开标过程中因信息不通畅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招标人: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安庆市大观区关岳庙街79号
联系人:周科长
电 话:13205560808
8.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大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宜秀区置地栢悦中心1708室
联 系 人:丁工
电 话:0556-5861283
9.其他说明
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022年6月10日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文件
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但这种调整整体上要优于或相当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并说明调整理由,且该调整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
(一)服务期内所供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材质 |
字体及标识颜色 |
最高限价 (单价/元) |
备注 |
1 |
塑料盆桶四件套 |
两个脸盆,每只重量≥115克/只、口径35.5㎝、重力撞击不破损、90℃热水盛装不变形、材质为HDP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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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
一个痰盂,白色卫生小桶带提手、桶身材质为HDPE、提手材质为PP、重量≥60克/只、上口直径19㎝、下口直径11㎝、垂直高度13㎝、容量约2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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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口杯,7.5x9cm,透明带柄,容量约400ml、材质为透明食品级PP、无毒无味、重量≥20克/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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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尿壶 |
个,HDPE吹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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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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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便盒 |
个,HDPE吹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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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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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药品袋 |
大号;条;29+6.5*45*2.5;HDPE本色膜 |
本色压纹正反红字 |
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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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药品袋 |
小号;条;20+5*31*2.5;HDPE本色膜 |
乳白压纹正反印红字 |
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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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利器盒 |
大号;5L,材质PP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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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利器盒 |
小号;1L,材质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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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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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医疗垃圾袋 |
大号;条;56+12*80*2.5;HDPE黄色膜 |
黄色黑字及黑色不印字 |
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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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医疗垃圾袋 |
小号;条;36+6*60*2.5;HDPE黄色膜 |
黄色黑字及黑色不印字 |
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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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CT袋 |
条;39*53*5;HDPE浓乳白色膜 |
本色不压纹正反艳兰 |
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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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鞋套 |
包(一包50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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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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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标明所供货物的品牌与参数,保证原厂正品供货,提供相关资料等; 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供货范围内按招标人要求的规格、型号、材质等要求供货; 3、中标人供货价格计算方式如下:最高限价(单价)×中标费率=供货价格(单价),供货价格即为合同价款;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期内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供货市场价格上涨、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费用。 4、本项目最高投标费率:100%。 |
(二)货物质量及供货售后要求
1、因品种较多,品种规格等参数繁杂,部分表述不够清晰的参照或优于招标人现使用物资质量、规格,所有投标人可自行前往招标人现场查看,了解招标品种的具体规格、现场货物质量、供货及摆放要求等。投标人应认真对本项目服务需求内容进行现场踏勘,对采购需求、质量要求、现场摆放要求等因素,做出理性的判断和估价。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供货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招标相关内容及要求等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费用或索赔的要求。
2、除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所列货物之外,服务期内招标人另外要求的货物供给价格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后确定。
3、质量保证: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以及招标人具体要求,均为无毒无味环保的产品,标明所投货物的品牌与参数,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提供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检测等相应证明文件、材料供招标人查验,如中标人所提供证明文件、材料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视为虚假应标。
3.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 GBT 24984-2010 日用塑料袋及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行业规范等相关规定要求,均为无毒无味环保的产品,中标后应提供样品和检验报告等供招标人校验,合同期内招标人均按确认的样品进行采购验收入库。
3.2医疗垃圾袋必须完全符合《HJ 421-2008》《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等有关标准和规定,并按照环保总局和国家卫计委颁布的国家标准印制医疗垃圾包装标识,承重性能不低于 25kg。
3.3投标产品均为原料生产,材质采用 HDPE,不得含有任何回收塑料颗粒,在正常使用情况下,
不应出现渗漏、破裂和穿孔,表面基本平整、无皱褶、污迹和杂质,无划痕、气泡、缩孔、针孔以及其他缺陷。
3.4样式及印字参照招标人现有样式,且招标人可根据需要进行样式调整、
4、供货要求:
4.1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通知的品种和数量按计划送货,送货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日历天;零星供货,随要随送,送货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小时,并按照招标人要求送至指定地点,负责运输、上架,摆放整齐。
4.2中标方根据招标人采购计划进行供货,不允许超计划供货,超出计划的数量,招标人不予验收入库,由中标方无条件带回。
4.3中标人所投的品牌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和使用问题,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直至招标人满意,且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5、验收入库:
5.1货物到场,由招标人库管和采购进行货物验收,并由招标人采购或库管签字确认后验收入库。若中标方所供商品存在使用和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拒收,中标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无偿更换,直至招标人认可,且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5.2中标方应对由于货物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招标人有权向中标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直至招标人认可为止。
5.3如发现中标方以次充好、不按时供货或造成招标人使用科室投诉的,每发现一次扣罚中标方500元;影响招标人正常医疗秩序的,每发现一次扣罚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附带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服务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经招标人年度考核分值达80分(含)及以上可续签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
7、投标单位必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招标人物资有问题或继续送货物资随要随送,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提供一名联系人员姓名、联系方式。
8、生产和送货、上架等一切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且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招标人及第三方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付款方式
按季据实付采购款97%,余款3%合同终止后无质量争议一次性付清。
(四)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将履约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和账号。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院 本 部:安庆市大观区关岳庙街79号 电话:0556-5212008(上班时间) 0556-5511812(非上班时间)
北院区(安庆市眼科医院):安庆市经开区湖心北路107-1号 电话:0556-5935666(上班时间) 0556-5511812(非上班时间)
医德医风投诉电话:5212517 审计监察科电话:5212207 邮箱:aqey_sjjc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