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招标人 |
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 |
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系统 采购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 |
2021年8月18日上午9时00分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名 安徽省知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第二名 安徽青永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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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安徽誉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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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 |
大写:壹拾壹万叁仟捌佰元整 小写:¥113800.00元 |
公示时间 |
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21日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接收书面形式时间:工作日上午9:00分至11:00分,下午14:30分至16:00分。非工作日上午9:00分至11:00分。
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13955666710
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055679716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一、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招标人: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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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区(安庆市眼科医院):安庆市经开区湖心北路107-1号 电话:0556-5935666(上班时间) 0556-5511812(非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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