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二院视光中心隶属安庆市二院健康管理公司,是集眼视光疾病诊治、低视力康复、散瞳验光、科学配镜、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专业视光中心,是安庆市视光行业的第一品牌。中心拥有眼科专家、眼视光医师、视光技术师、制镜师等组成的专业化视光学队伍,配有全国一流的视光检查设备,具有良好的视光学和眼科学教育背景的视光专业队伍,与国际标准化验光接轨,确保验光结果客观公正。并于2018年7月16日,被安庆市教育体育局授予了“安庆市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的称号。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安庆市二院视光中心计划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1名,眼镜加工师1名。
三、招聘条件
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函授、成考、自考等),年龄23周岁以下(199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眼镜加工师年龄50周岁以下(1970年6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定配资格证及1年以上眼镜装配加工工作经验。
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6月1日起同时在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6月1日上午8:00至 6月10日17:30,逾期不予补报;
地点: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安庆市北正街38号,妇计中心大楼2楼)。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和《安庆市二院视光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下载填好)等材料。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核意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缴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进入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三)考试
1、护理专业技术人员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50%。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如出现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学历依次优先录用。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1)笔试
① 内容:护理专业基础知识。
② 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③ 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
① 资格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② 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③ 方式及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专业测试、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气质等。
④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设立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2、眼镜加工师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专业测试、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气质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设立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天。
(六)录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后将与安庆市二院健康管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待遇按视光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招聘公告由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56-5212907(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 :0556-5212207(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报名表 |
院 本 部:安庆市大观区关岳庙街79号 电话:0556-5212008(上班时间) 0556-5511812(非上班时间)
北院区(安庆市眼科医院):安庆市经开区湖心北路107-1号 电话:0556-5935666(上班时间) 0556-5511812(非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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