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冠抗体试剂询价采购
采
购
文
件
投报人名称: (盖 章)
法定代表人: (盖 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报函
二、报价函
三、诚信投报承诺书
四、资格证明文件(公司资质证件,产品资质证件、检测报告等)
一、投报函
致: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
1、根据贵方 询价采购公告,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报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报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投报报价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 )。
3、一旦我方中选,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4、我方保证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报文件。
5、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报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报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冠抗体试剂询价采购报价函
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
关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单位发布的询价采购公告,参加报价。评审方法为符合性最低价。
包号 耗材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单价(元) 总用量(只) 总价(元) 参数要求
1 新冠抗体试剂 人份 10000 提供注册证等资质证件(注册证有效期需为4年及以上)、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要求,符合集采两票制。
投标截止日期:6月9日下午17点前纸质密封报价,送至或邮寄到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学工程科
二、交货期
按照医院要求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及调试。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四、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供应商签字盖章:
电话:
地址: 日期:
三、诚信投报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报;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报,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报人相互串通投报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报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采购单位或其他投报人串通投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选后不转包;
八、保证中选之后,按照投报文件承诺提供货物、服务及派驻人员;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报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诚信廉政承诺书》中的约定接受处理。
十一、如在投报过程和评审结果公告异议期内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
十二、我方保证对本次采购活动有任何疑问或投诉,都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否则,不针对本次采购活动提出任何异议或投诉。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承担招标文件确定的责任和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部门给予的处理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许可证(范围包含所投产品);
2、税务登记证;
(如为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及其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授权委托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投报则不需此件;
5、产品资质证件(生产厂家证件、注册证等);
6、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投报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报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报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报人: (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报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处理 (项目名称)的投标一切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人: 性别 : 年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报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主要条款
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 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的采购文件、投报文件等,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生产单位、规格型号、单位、单价
序号 货物名称 注册证名称 注册证号 生产单位 规格型号 单位 单价(元)
1
2
3
二、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试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并符合甲方对医用耗材(试剂)规格型号的具体采购要求。
三、乙方须提供真实的资质证件含注册证、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检验报告等。进口产品必须有中文标识。乙方产品如因下述原因:(1)产品质量原因;(2)产品与标签不符国家相关规定的;(3)无产品注册证件等有效证件,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行政、经济、医疗纠纷等法律责任)。乙方接到甲方通知耗材(试剂)质量等存在问题后1小时内作出反应,并做出相应处理方案。
四、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地点送货、验收,运输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按照产品属性(如是否需要冷链等)进行配送,如需冷链配送产品必须有冷链配送,符合相关要求。如果不能按照要求及时供货,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一个月内如有两次不能及时供货,影响到甲方医院临床使用,应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破损,乙方应负责免费调换。由此而影响到甲方医院临床使用,乙方应承担一切后果并承担所有费用。
五、杜绝采购过程中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乙方必须保证正常供货,满足院方需求。如不能正常供货者,将列入黑名单,三年内将不能参与我院所有医用耗材(试剂)的投标,并停止在我院在供货物。
六、付款方式按每月实际使用量入账,按甲方规定(预计6个月后)结算。
七、属于集采平台目录的产品,必须满足两票制,并在平台配送,如因集采平台价格降低导致价格低于合同价,乙方须主动将所供产品价格降为平台以下价格。
八、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因主管部门等政府行为需要重新招标时,合同自动终止。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安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甲方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
院 本 部:安庆市大观区关岳庙街79号 电话:0556-5212008(上班时间) 0556-5511812(非上班时间)
北院区(安庆市眼科医院):安庆市经开区湖心北路107-1号 电话:0556-5935666(上班时间) 0556-5511812(非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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