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医保管理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安庆市二院2019年医保收费管理科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2019年计划公开招聘医保收费管理科工作人员 2 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报考条件见下表。
岗位 |
需求人数 |
岗位条件 |
医保管理岗 |
1人 |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医学院校保险相关专业或非医学院校的医疗保险专业 3、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4、有医院医保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 |
窗口收费岗 |
1人 |
1、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2、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3、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4、有计算机操作技能证书者优先 5、形象气质佳,有亲和力 |
三、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 6 月 24 日起同时在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携带近期免冠2吋照片1张、各类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院组织人事科报名;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岗位及要求报考,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 2019年 6 月 24 日- 6 月 28日
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核意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考核方式
由于此次招聘岗位特殊性,岗位所需专业开设院校较少或岗位专业技术要求较低,经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此次招聘不单独设立笔试环节,所有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主要考察专业测试、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设立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四)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网公示7天。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待遇按医院同类人员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事宜
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网查询、查阅。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0556-5212907(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 :0556-5212207(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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