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决战攻坚时刻,我们向社会发布《安庆文明18条》。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认真学习、积极宣传、自觉践行《安庆文明18条》,摒弃不文明陋习,劝导和制止不文明行为,争当文明有礼安庆人。
安庆市文明办
2017年7月5日
《安庆文明18条》
1.不乱扔烟头、不随地吐痰。
2.垃圾分类不乱扔。
3.不讲粗话脏话,公共场所不喧哗。
4.有序排队不插队。
5.出入电梯间先下后上。
6.公交车上主动给老弱病残孕让座。
7.不闯红灯、不逆行、不乱穿马路。
8.开车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
9.不车窗抛物。
10.电瓶车不在机动车道上骑行。
11.在停车线内停车,车头朝同一个方向。
12.不损坏公物、不破坏绿化。
13.不乱贴乱画。
14.外出用餐不剩菜、不剩饭。
15.不乱设摊点、不占道经营。
16.不在楼道乱堆杂物。
17.带儿童外出不随地便溺。
18.遛狗要牵绳,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院 本 部:安庆市大观区关岳庙街79号 电话:0556-5212008(上班时间) 0556-5511812(非上班时间)
北院区(安庆市眼科医院):安庆市经开区湖心北路107-1号 电话:0556-5935666(上班时间) 0556-5511812(非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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